世界报道:医院感染引起医疗损害责任如何认定?

2023-03-05 18:28:43 来源:法问

现代社会,为了保障患者于医疗机构双方的权利,同时也是为了解决医疗纠纷,对此规定了归责原则。医院感染不等同于医疗损害,医院感染引起医疗损害责任认定应结合法律科学依据。那么,医院感染引起医疗损害责任认定?

法妞网友咨询: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医院感染引起医疗损害责任如何认定?

黄颖律师解答:

医院感染是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入院48小时后)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院内感染。医院感染能够导致非常严重的损害后果,包括丑陋的伤疤、截肢、神经损害乃至死亡。

由于医院感染的危险会威胁到所有在医院内的人员,包括病人、病人陪护家属及医院工作人员,从公共卫生的角度,我国的《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都规定了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义务及义务违反的行政责任。

黄颖律师补充:

医院感染也是一种人身侵权,侵害的是受害人的身体权、健康权甚至生命权。住院医疗合同是一个结合医疗、照护与食宿为一体的混合性合同,所有会影响医疗照护的因素,都应属于住院医疗合同的主给付内容,因此医院感染之预防与控制义务也属于主给付义务。医院感染损害赔偿请求权基础存在着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

病人自主决定进入已发生医院感染的医院就诊,是信赖医院会积极控制感染的扩散。有这样的信赖与期待并不存在过失,重点在于医院是否做到了严格的感染控制。如果医院没有尽到自己积极的感染控制义务,仍应承担责任。只有当病人自己有过失时,如医院要求病人戴口罩,也强制病人戴口罩,病人仍然不戴口罩,造成感染,方可适用“与有过失”,减轻医院相应的责任。

黄颖律师结语:

医院感染管理在医院管理中占据重要位置,医院感染潜在危险因素仍然存在于各个医疗机构。感染事件的发生不仅影响医疗机构的经济效益,危害患者身心健康,同时会降低社会效益。只有了解感染发生的原因,吸取每次事件的教训,运用管理工具将事后控制变为事前预防,才能有效降低医院感染发生率,提供安全、有效、使患者满意的医疗服务。

标签: 医院感染 医疗机构 医疗损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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