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被告人的供述能否对其定罪?-世界快讯

2023-03-14 11:19:17 来源:法问


【资料图】

被告人供述是刑事诉讼中一种非常重要的证据,被告人是刑事案件的亲身经历者,其供述能够还原刑事案件的真实过程。但是被告人主观上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或是受到外部的影响(如刑讯逼供),其供述有时和客观事实却是相去甚远。如果没有被告人的供述能否对其定罪?

法妞网友咨询:

没有被告人的供述能否对其定罪?

陈哲律师解答: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司法实践中,对于没有被告人供述的案件,不少司法人员往往不敢定案。我们认为,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不是一般的宣言式规定,而是一条如何对待被告人供述这一言词证据的重要证据规则。根据该规则,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也就是说,在没有被告人供述的情况下,问题不在于能不能定案,而在于在案其他证据是否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能否认定案件事实。

陈哲律师补充:

一般而言,司法实践中,在把握被告人供述等言词证据时,应当注意遵循下列原则:一是不能仅凭言词证据尤其不能仅凭同案被告人供述认定犯罪事实。二是严格排除非法言词证据,尤其要严格排除同案被告人的非法言词证据,确保同案被告人供述不是在刑讯逼供、威胁、引诱的情况下所作。同时,必须排除同案被告人之间串供的可能性。这不仅仅为了正当程序,为了保障人权的要求,就此类案件来说,更重要的是为了确保案件事实认定的客观真实性。三是各类证据之间的矛盾必须得到排除,形成一个互相补充、互相印证、完整、缜密的证据锁链,能够得出唯一的证明结论。

标签: 言词证据 同案被告人 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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