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报道: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2023-03-10 11:28:09 来源:法问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指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不动产处分给他人,善意受让人依法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由此可见,善意取得制度是一种非传统物权变动下获得所有权的制度,适用与动产、不动产、其他担保物权。善意取得制度在生活里常见,但大家对这个法律概念却不熟悉,为了帮助大家能够搞清概念,解决善意取得制度引发纠纷。

法妞网友咨询: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张雷律师解答:

民法典相关条款:

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张雷律师补充:

在判断受让人是否为善意时,应采取推定的方法,即推定受让人是善意的,应当由原权利人对受让人是否具有恶意进行举证,如果不能证明其为恶意,则推定其为善意。如果完全由受让人就其出于善意来作出举证,则加重了受让人的举证负担,不利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关于善意的确定时间,通常认为证明受让人的善意应当限于财产受让时,即让与人交付财产时受让人须为善意,至于以后是否为善意,则不影响善意取得的效力。如果受让人在交付以前出于恶意,亦可推定其交付时为恶意。当然,关于准确的时间,应当根据动产权利移转的不同方式而定,在实际交付中,应当把双方达成合意的时间作为判断善意的时间;在占有改定时,则应当将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的时间作为判断善意的时间。

标签: 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制度 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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