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观点:开发商延期交房,房主们怎么维权?

2023-03-10 11:15:22 来源:法问

由于现在的房产交易中,期房交易占多数,购买期房有很大的风险,主要就是来源于期房的不确定性,其中一个风险就是延期交房,那么开发商延期交房,房主们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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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延期交房,房主们怎么维权?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金洪涛律师解答:

首先应当确定的是,开发商逾期交房肯定是构成违约的。既然构成违约,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从法定。

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满足条件的还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关于违约金金额的确定,根据规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而当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购房者维权可以先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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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金洪涛律师解析: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购房人可以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违约金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如果合同中约定的延期交房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根据《合同法》购房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标签: 交付使用 支付违约金 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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