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和自然人共同犯罪有哪些区别?

2023-03-09 18:41:08 来源:法问


(资料图片)

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区分,深刻影响对于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如何判断犯罪行为属于单位行为还是个人行为,进而确定相关主体的刑事责任,一直以来都是司法实务的讨论议题。

法妞网友咨询:

单位犯罪和自然人共同犯罪有哪些区别?

江波律师解答:

单位实施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全部或者大部分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应当认定为单位犯罪。个人为进行非法集资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单位设立后,以实施非法集资犯罪活动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对单位中组织、策划、实施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人员应当以自然人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判断单位是否以实施非法集资犯罪活动为主要活动,应当根据单位实施非法集资的次数、频度、持续时间、资金规模、资金流向、投入人力物力情况、单位进行正当经营的状况以及犯罪活动的影响、后果等因素综合考虑认定。

江波律师补充:

目前,在我国刑法中,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的罪名包括:(1)重大责任事故罪;(2)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3)贷款诈骗罪;(4)信用卡诈骗罪;(5)抗税罪;(6)虚假破产罪;(7)妨害清算罪;(8)伪造货币罪;(9)挪用公款罪。

与此同时,犯罪主体只能是单位的罪名则包括:(1)私分国有资产罪;(2)单位受贿罪;(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4)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单位不能构成贷款诈骗罪:对于单位实施的贷款诈骗行为,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也不能以贷款诈骗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单位十分明显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签订、履行借款合同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

标签: 非法集资 单位犯罪 贷款诈骗罪

MORE >特约记者

15037178970

MORE >婚姻法

Copyright 2004-2022 fawuwang.com.cn 版权所有   邮箱:435 227 67@qq.com  备案号:琼ICP备2022009675号-26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