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让需要具备什么要件?

2023-03-09 11:35:03 来源:法问

所谓债务移转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务人将合同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

法妞网友咨询:

债务转让需要具备什么要件?


(资料图片)

冯荣尚律师解答:

债的移转是指债的主体发生变更,即由新的债权人、债务人代替原债权人、债务人, 而债的内容保持不变的法律制度。根据变更的主体不同,合同转让又分为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如果债权人同时承受债 权债务,而债务人也同时承受债务债权,那么就叫债的概括承受。

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

2、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

3、债务转让涉及第三人的意思表示有一定规定,债务转让涉及的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

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

冯荣尚律师补充:

民法典551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552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 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民法典第553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以下侦务不具有可转移性:(1)性质上不可移转 的债务;(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3)不作为债务。

若为免责的债务承担,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若为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与原债务人并立为债务人。

抗辩权随之移转,新债务人可以援用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因新债务人仅仅承受了原债务人的债务,故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从债务一并移转,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标签: 债务承担 合同关系 债务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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