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通讯!公司为股东间的股权转让提供担保,此种担保是否有效?

2023-03-07 11:36:34 来源:法问

在公司投资协议中,公司为其股东间的股权转让款支付提供担保的行为常有出现,包括增资扩股协议中约定的投资方退出条款、对赌协议中约定的股权回购条款。此外,公司为某一股东收购另一股东股权提供担保的行为在公司股权重组的情况下,亦较为常见,最为典型的就是公司为大股东收购小股东股权提供担保。公司能否以其财产为其股东间的股权转让交易提供担保?该担保行为是否有效?


(资料图片)

法妞网友咨询:

公司为股东间的股权转让提供担保,此种担保是否有效?

杨孝业律师解答:

《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由此可见,在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中,公司为受让股东提供担保的,属于本款规定的情形,必须要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限并非没有限制,对于公司为其股东之间股权转让交易提供担保的行为,必须以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公司机关的决议作为前提和基础,法定代表人无权单独决定该事项。根据《民法典》第504条规定,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构成越权代表,至于该越权代表行为的效力,需要依据该合同订立时债权人主观上是否善意予以相应区分:若债权人主观善意,即债权人对于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担保合同的行为不知情,则合同有效;若债权人主观恶意,即债权人对于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担保合同的行为不知情,则合同无效。

杨孝业律师补充: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而如果公司为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提供担保,就会出现受让股权的股东不能支付股权转让款时,由公司先向转让股权的股东支付转让款,导致公司利益及公司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受损,形成股东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变相抽回出资的情形,有违《公司法》关于不得抽逃出资的规定。

杨孝业律师结语:

我国司法实践尊重投融资领域的商业安排和实质公平,《公司法》的任务也不应是完全排除利益冲突交易,而是建立能够确保公平交易的规则,维护市场交易安全、交易效率以及市场秩序。

标签: 股权转让 法定代表人 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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