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新视野】农村一户多宅基地怎么处理?

2023-03-07 08:37:10 来源:法问

《土地管理法》第 62条第1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那么,如何来判断一户呢?“一户多宅”又该怎么办呢?


(资料图片)

法妞网友咨询:

农村一户多宅基地怎么处理?

刘瑞凤律师解答:

由于对“户”的界定存在模糊空间、乡村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等因素,农村普遍存在一户多宅的景象。在征收过程中,这些多出的宅基地能否予以确权、补偿或安置,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来认定。

农民一户多宅的原因很多,大部分都是历史遗留问题。《土地管理法》是一九八六年颁布的,事实在前,法律在后,一户一宅只能对新建房屋加以限制,历史遗留的问题,不可能实行一刀切的方式来解决。一户多宅有合法的,也有非法的,合法的一户多宅将进行确权处理,但是非法的一户多宅也有多种处理方法,一般是不会被强制拆除的,只有在建新未拆旧、强制占用宅基地建房、以及骗取宅基地进行建房的这几种情况下,才会进行强制收回。

刘瑞凤律师补充:

农民的私有财产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房子不倒塌,宅基地就要归房屋所有人使用,这也是法律规定的。所以农民一户多宅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合法的财产。合法的一户有两个宅基地将进行确权处理:因分户而存在的一户多宅;因户口回迁造成的一户多宅;因继承造成的一户多宅;宅基地总面积符合当地规定的一户多宅。针对非法的一户多宅,也是有多种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有偿使用;转让;自愿有偿退出;强制收回;暂时保留。

刘瑞凤律师结语:

鉴于很多地方近十数年来都未曾新批过宅基地的现实,“一户多宅”中很多都属历史遗留问题,其成因复杂且直接牵涉农民切身利益,不宜被直接“一刀切”定性为违建或者在拆迁中仅认定“一宅”。遇到这种情形大家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在个案中争取自己的补偿、确权登记权利,确保自己的居住生活得到保障。

标签: 土地管理法 处理方法 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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