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了猥亵行为,为何不构成犯罪? 当前快报

2023-03-05 08:25:31 来源:法问

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罪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男性女性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猥亵男性女性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法妞网友咨询:

实施了猥亵行为,为何不构成犯罪?

魏妮娜律师解答:

在实践中,犯罪行为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以社会危害程度大小来区分。根据刑法的谦抑原则,凡是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抑制某种违法行为、足以保护合法权益时,就不要将其规定为犯罪,这在实践中还需要联系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大小来确定。只有在强制程度和猥亵程度都比较强时,才能构成刑法上的强制猥亵罪,否则就要优先考虑适用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另外,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魏妮娜律师补充:

对于骚扰、猥亵行为,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都有规定,一般的骚扰猥亵行为程度可能没有达到刑法规定,但依据民法典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同时性骚扰人也可能要承担治安处罚的责任。

强制猥亵罪并没有限定性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就会构成强制猥亵罪,如果猥亵对象不满十四周岁,则可能构成猥亵儿童罪。猥亵行为主要是指性行为以外的对身体私密部位的接触,但由于男性之间的性交不能构成强奸罪,所以也以强制猥亵罪论处。

标签: 猥亵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 强制猥亵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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