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制清算程序怎么终结? 天天关注

2023-03-12 08:23:03 来源:法问


(资料图)

新颁布的《民法典》在法人一章中,明确了法人终止的法定事由与法定程序,就清法人终止制度中解散、注销、终止等基本概念加以强调。其中,解散是引起公司人格消灭的法律事实,系法人终止的原因行为;终止是在法人解散等事由出现,经清算和注销登记等法定程序后所形成的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效果;解散并不能意味着法人终止,未经清算和注销登记,该法人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

法妞网友咨询:

公司强制清算程序怎么终结?

丁超群律师解答:

依据清算发生的原因不同,公司清算可分为破产清算与解散清算,其中解散清算是公司在有足够的财产清偿债务情况下因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如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算债务,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宣告破产。但是,出于提高清算效率,节约经济成本的考虑,在强制清算中遇到资不抵债的状态时,可以通过协定机制避免转向破产清算程序(后文再做详述)。如此也引申出解散清算的前提之一,公司资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公司法及司法解释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公司应成立清算组自行清算。同时为了保护利益相关方,规定如出现清算义务人逾期不成立清算组、或遇到拖延清算、违法清算清算障碍时,债权人及股东可以通过申请公权力介入来实施清算。

丁超群律师补充:

财产分配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并报人民法院确认后,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清算程序。清算组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终结清算程序裁定后,持该裁定到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税务注销登记,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清算组依法终止执行职务后,清算组将清算组公章交公安机关销毁,同时将销毁证明交人民法院备案,并注销清算账户,将接管的公司资料移交股东保存,将清算组执行职务过程中形成的卷宗材料装订成册,保存备查。

标签: 人民法院 注销登记 法人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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