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速读:网络赌博“赌资”怎么认定?

2023-03-11 18:27:44 来源:法问

对“六合彩”人们并不陌生,这种赌博活动在日常生活中非常普遍,无论城市或农村,无论男妇老少会都参与其中。这是一种网络赌博行为,在构成犯罪的前提下,对“赌资”认定十分重要,如果“赌资”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就属于情节严重,量刑幅度在有期徒刑三年到十年。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网络赌博“赌资”怎么认定?

杨学春律师解答:

司法实践中,出现以涉案人员的个人储蓄账户流水发生额,涉案人员之间存取金额交易结算金额作为赌资认定依据,这些交易结算金额往往数额非常巨大,少则几百万元,多则上亿元,远远超过司法解释规定的情节严重30万元上的起点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0第40号):

关于网络赌博赌资数额的认定,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由此可见,对赌资的认定,司法解释有明确统一的认定概念: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应理解为:实际投入的金额。

杨学春律师补充:

以涉案人员的个人储蓄账户流水发生额,涉案人员之间存取金额交易结算总额作为认定赌资数额依据不妥。1、网络赌博实际投入金额是在赌博网络平台上记录显示的每次投注金额,这部份证据需要对涉案电脑进行调取作技术鉴定;2、储蓄账户流水额反映的是涉案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有可能是赌博活动输赢结果违法所得的金额,也有可能是其他往来款项,但不能反映实际投注投入的金额。

因此,对网络赌博的赌资认定,应根据侦查人员扣押用于网络赌博的电子设备中,对该涉案人员用于赌博的网络平台进行数据提取及技术鉴定得出,储蓄账户流水额不能反映赌博实际投入资金多少。以个人储蓄账户流水发生额,涉案人员之间存取金额交易结算总额作为认定赌资数额依据缺乏真实性与关联性。

标签: 网络赌博 涉案人员 交易结算

MORE >特约记者

15037178970

MORE >婚姻法

Copyright 2004-2022 fawuwang.com.cn 版权所有   邮箱:435 227 67@qq.com  备案号:琼ICP备2022009675号-26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