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的判定标准有哪些?|全球快看点

2023-03-11 11:26:21 来源:法问

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事情,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各类因素的原因,肇事人驾车逃逸,因此会产生诸多不良的后果。交通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的严重情节,如果交通肇事者有该情节,很有可能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那么,在司法实践中,我们一般应当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呢?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交通肇事逃逸的判定标准有哪些?

张雷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张雷律师补充:

(一)考察行为人的交通肇事行为是否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根据《解释》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的规定,行为人只有具备以下八种情形,才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基本犯。

(二)考察行为人是否明知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这里所说的 “明知”,是指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如果行为人“应当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而装作不知道,逃离事故现场的, 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三)考察行为人是否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这里的“逃避法律追究”,既包括逃避刑事法律追究,也包括逃避民事法律追究、行政法律追究。具体而言,就是不履行相关法定义务,如保护现场、抢救伤者、迅速报案、听候处理等义务,逃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刑事定罪处刑等责任。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只要逃避上述任何一种法律责任追究,即为“逃避法律追究”。

(四)考察行为人客观上是否实施了逃离现场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行为人交通肇事后,接受事故处理机关首次处理前,故意逃离事故现场或相关场所,使自身不受被害方、群众或事故处理人员控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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