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合同成立要具备哪些条件,定金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2023-03-11 11:15:56 来源:法问

定金,顾名思义就是我们在为了达成某件事情的时候为了保障顺利的进行所支付的担保金额,因此我们在支付之前是需要对其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的,这样才不会出现问题和纠纷。那么定金合同成立要具备哪些条件,定金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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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合同成立要具备哪些条件,定金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黑龙江云度事务所律师解答:

定金合同成立的条件有:

1、定金合同成立。定金合同成立是定金合同生效的前提,也是其必备要件之一。

2、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定金合同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4、定金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5、实际交付定金。

6、主合同有效。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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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云度事务所律师解析:

定金的类型:

1、成约定金,即以定金的交付作为债之成立的要件的定金。这种定金在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

2、证约定金,即以定金的交付为债之成立的证明的定金。

3、违约定金,其性质和作用与违约金相同,都具有间接地保证合同履行的效力。

4、解约定金,这种定金是解除合同的代价,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其丧失定金所有权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也可以用双倍返还定金来实现合同的解除。

5、立约定金,是在订立合同前而交付的定金,其目的或效力在于保证在此之后订立正视合同。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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