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快讯:“雇佣关系”与“帮工关系”怎么辨析?

2023-03-08 11:36:41 来源:法问

劳动者与接受劳动者之间会形成多种法律关系,如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帮工关系等。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的关系,由于劳动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较为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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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与“帮工关系”怎么辨析?

张磊律师解答:

雇佣关系是指根据当事人的约定,在特定时期内,被雇佣人从事雇用人授权或指示范围内的劳务活动,并由雇用人给付报酬的法律关系,被雇佣人在雇用人的监督和控制下进行劳务活动。

雇佣关系的特征:雇佣关系中雇员是在雇主的监督和控制下完成工作,雇主可以随时变更工作的内容;雇员是利用雇主提供的生产条件、场所等,以雇主的名义对外从事活动;雇员对雇主存在人身依附关系,雇主与雇员之间不是平等关系,雇员按照雇主的要求从事劳动;雇佣关系会存续的一段相当的固定期间,雇员提供劳务具有有偿性。

雇主对雇员的人身损害赔偿承担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而非合同责任。雇主的雇佣行为是损害发生的危险源,雇主应该为雇员工作的条件和环境予以保障,雇工发生损害时雇主应该适用无过错原则。雇主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张磊律师补充:

帮工关系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不以追求报酬为目的,帮工人无偿为他人提供劳务从而与他人形成的法律关系,帮工人具有自主性。

帮工关系的特征:帮工关系具有明显的无偿性特征,这种关系经常发生在熟识的亲朋、邻里之间;帮工关系具有单务性,仅要求帮工人一方负担给付义务,不要求被帮工人负担义务;帮工关系具有情感道义、相互帮助的特点;帮工人与被帮工人之间没有人身依附关系,帮工人的行为具有自主性;当被帮工者主动邀请或没有明确的表示拒绝,才能成立帮工关系。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成立帮工关系是构成帮工风险责任的基础。

标签: 雇佣关系 赔偿责任 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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