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冠能否认定为工伤?|环球时快讯

2023-02-28 18:16:26 来源:法问

自年初至现在全国各地爆发了不同程度的疫情,“工作中接触有阳性病毒的国际邮件被感染”,“冷库人员接触进口冷链被感染”等等报道数不胜数。这不仅在提醒我们国际国内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工伤问题。

法妞网友咨询:


【资料图】

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冠能否认定为工伤?

律师解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需要根据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三工”原则进行综合判定。认定为工伤后,劳动者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获得相应补偿。然而,疫情之下,抗疫、防疫、居家办公等新情况的出现,也给工伤认定带来了难题和挑战。

我国职业病目录中并没有新冠肺炎,从目前的政策来看,只有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在疫情预防和救治过程中感染的,能认定为工伤。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财政补助单位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

律师补充: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病,只有两种能认工伤,一是职业病,职业病有目录。二是突发疾病,突发疾病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且满足48小时内死亡。感染疾病不少,轻则流感,重则肺结核,艾滋病。检索案例,感染认定工伤的实际上很少,但也有不少案例支持感染认定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中第十四条、十五条规定了九种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最为接近的情形有两种。其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本条中,受到的是事故伤害的,才可以认定为工伤,显然被感染新冠,是疾病,并非是事故伤害。其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适用本条认定工伤的条件是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显然感染新冠,若非极端情况突发后死亡,则都不可以认定为工伤。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卫健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明确表示在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标签: 工作时间 新型冠状病毒 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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