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合同自由原则?

2023-02-28 18:18:09 来源:法问

合同自由原则是指合同主体在进行合同活动时意志独立、自由和行为自主,即合同主体在从事合同活动时,以自己的真实身份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法妞网友咨询:

如何理解合同自由原则?

律师解答:

合同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的话题,也是商务活动中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表现。如何利用合同条款争取最大的合法利益,承担最小风险和责任,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商务人员值得用心的事情。合同是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合意。合意一经完成,合同宣告成立,当事人就受到合同的拘束合同。本质上就是当事人通过自由协商,决定其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并根据其意志调整他们相互间的关系。

合同自由指的是缔约自由,选择相对人自由,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自由,选择合同形式的自由等几个方面。合同自由原则是合同法中最重要、最基本、最核心的原则,其中核心内容为“约定优先原则”(当事人合意具有法律的效力)。

律师补充:

合同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不仅表现在当事人合意能够严格地拘束订约的双方在任何一方违约时应承担违约责任,而且还表现在当事人合意具有优先合同法任意性规范而适用的效力,这一种效力简单地概括就是约定优先原则,合同法设定了许多规则,但这些规则大多都能通过当事人的自由约定而加以改变。当事人享有订立合同和确定合同的内容等方面的自由。

每个当事人应有权决定是否与他人订立合同,法律上不能限制其自由,强行订制。当事人有权自由决定与任何人订立合同,或者说自由决定订立合同。此种自由通常可能包括在缔结合同的自由之中,但也可以与其分立。双方当事人有权决定怎样缔结合同具体条款的自由,从自由决定合同内容上说,当事人有权通过其协商,改变法律的任意性规定,同时也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有名合同之处,订立无名合同或者混合合同。当事人有权通过协商,在合同成立以后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缔结合同形式有双方当事人自由选择,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当事人有权争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订立合同。依法成立的合 同一旦违约,应当采取何种补救措施,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而定。

标签: 合同自由原则 双方当事人 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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