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资讯!拿公司的钱去炒股,结果还不上了,构成什么罪?

2023-02-27 11:11:54 来源:法问

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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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询问:

拿公司的钱去炒股,结果还不上了,构成什么罪?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郭培芳律师解答:

挪用公款炒股涉嫌挪用公款罪,如何量刑应当结合具体数额等情形处理。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

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所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计人挪用公款的数额。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郭培芳律师解析:

1、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营利活动”主要是指进行经商、投资、购买股票或债券等活动。这里的“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是指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

“非法活动”。就是指将挪用来的资金用来进行走私、赌博等活动。无论是否超过三个月未还,也无论是否达到数额较大,只要挪用了本单位资金进行了非法活动,就可以构成挪用资金罪。

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当挪用金额达到6万元以上时,即应当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刑事责任;当挪用金额达到600万元以上时,即属于“数额巨大”。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公款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同时行为人挪用公款后必然占有,有的还因此获得收益。

2、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3、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4、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但其主观特征,只是暂时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打算以后予以归还。至于行为人挪用公款的动机则可能是多种多样的。

郭培芳律师简介

郭培芳律师 毕业于国家高等法学院府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文学双学士学位;具有良好的正规法学教育背景、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及比较丰富扎实的办案经验;专注于传统民商法案件,比如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建筑工程施工、房屋拆迁补偿、婚姻继承合同、公司法纠纷及争议解决、债权债务纠纷等等。同时因曾在国有公司工作过,在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劳资纠纷解决与梳理、合同审查等比较擅长。
职业感悟 勤奋、敬业、执着、高效

标签: 挪用公款 国家工作人员 挪用公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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