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包过的合同条款是否有效,如果没过怎么办?

2023-02-27 11:35:02 来源:法问

约定保过的合同条款有效吗?现今,越来越多的教育培训机构都打着“考试不过退费”的旗号吸引学生和培训者。那么,约定保过不过退费的合同条款是有效的吗?哪些合同是无效的呢?


【资料图】

网友询问:

承诺包过的合同条款是否有效,如果没过怎么办?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段纪波律师解答:

民事合同,只要行为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的规定,那么合同条款都是有效的,合同也是有效的。

当事人约定保过不过退费,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该约定也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因此是有效的。

培训机构为吸引学员报班,向学员承诺在未达到学习目标的情况下,可以全额退还培训费用,学员基于培训机构以上的承诺,缔结了相应的合同,合同中也明确约定了相应的条款。在合同约定的退款条件成就时,培训机构理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退款义务。在培训机构不履行退款义务时,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学员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培训机构履行相应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段纪波律师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款: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二)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

(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市民在面对培训机构宣传的服务水平和培训成果,务必理性看待,一定要到相关机构现场探查,辨别其中是否有夸大成分后慎重选择,在签订合同时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对其中显失公平的条款要及时提出异议,增强维权意识,发现培训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通过有效的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段纪波律师简介

段纪波律师,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段律师法律从业二十多年,律师执业十五年,代理各类民商事、刑事案件超千件,擅长各类合同纠纷、婚姻继承纠纷、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标签: 培训机构 合同条款 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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