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开庭两次后多长时间宣判

2023-09-08 16:25:55 来源:问法

一、刑事案件开庭两次后多长时间宣判

1.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后二个月以内宣判;


(资料图片)

2.《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3.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4.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5.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6.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7.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8.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9.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10.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二、什么刑事案件不用开庭

不用开庭的刑事案件有: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三、刑事案件开庭程序

法律快车提醒您,刑事案件开庭程序:宣布开庭,确认到庭人员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分别陈述,讯问被告人、发问被告人、被害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再进行举证质证,看是否需要补充侦查,法庭调查核实证据后开始法庭辩论,被告人做最后陈述然后评议与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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