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清远清城区检察院助力67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47.8万元 当前快播

2023-06-29 17:21:12 来源:清远检察

对于农民工来说,一份工资,意味着一份生活保障,甚至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守护好农民工群体的“钱袋子”,当好民生公益的守护人,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近日,清远清城区检察院应清城区人社局邀请参与化解的一宗群体欠薪纠纷得以妥善解决,成功帮助67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47.8万元。


【资料图】

今年4月,清城区检察院在对辖区范围内建筑工程领域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情况开展法律监督过程中,发现上海某建筑公司因拖欠白某等67名农民工工资而被清城区人社局列入失信名单,遂对该线索依职权进行调查核实。

承办检察官多次走访清城区人社局查阅并调取行政执法卷宗,核实到清远某工程项目存在二次转包行为,工程竣工后,实际施工方以未足额收到项目开发商工程结算款为由,拖欠工人薪资一直未发放。

白某等67名农民工于2022年8月先后向清城区人社局投诉,要求清城区人社局履行监管职责,督促项目开发商、总包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支付拖欠的工资报酬。清城区人社局已依法向相关企业发出限期改正指令书、进行行政处罚,并将相关企业列入“失信名单”。

核实到上述事实后,清城区检察院在厘清法律关系的基础上,要求清城区人社局进一步约谈项目开发商和施工企业,推动欠薪问题切实解决。近日,清城区检察院与清城区人社局通过现场释法说理。开发商、总包企业负责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的行为深表歉意,承诺6月中旬全额支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在清城区检察院的持续跟进监督下,近日,白某等67名农民工47.8万元薪资全部追回。至此,一场持续近十个月的欠薪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2022年以来,清城区检察院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加强刑事打击的同时,积极探索开展涉农民工劳动报酬纠纷民事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主动与法院、人社、住建等部门联系,探讨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取得支持与配合,推动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跨区域签订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联动机制,推动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截至目前,已成功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400余万元。

下一步,清城区检察院将继续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为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当好人民群众的“护薪人”。

法条链接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者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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