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辞职不批怎么办 全球快播报

2023-06-15 17:14:39 来源:互联网

厂里临时工辞职不批准的办法是:到时间直接离职,工厂不给开离职证明的,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具体是:

第一:厂里辞职不批劳动者也可以辞职,劳动者按规定提前一定时间提出辞职申请,到时间可以离职即可。

员工辞职提出的时间:

(一)提前提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员工提出离职的,提前三十日或三日即可。具体是:

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按规定履行了提前告知义务,提前告知期满后,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留下员工继续工作。

(二)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当然,如果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7.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对于用人单位迟迟不办理辞职批准手续的,如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书面证明时,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责令改正。若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

《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可见用人单位在员工离职时,出具离职证明,是一种义务。

向劳动监察投诉的流程:

1、提交材料:

劳动者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需要先填写《投诉举报登记表》或《咨询登记表》。接待人员对于投诉人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告知投诉人补正;对于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投诉,告知投诉人应向有关部门反映;

2. 审查受理或立案登记:

对于举报投诉符合立案条件的,在收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投诉,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

3、调查处理:

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的调查,从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案件调查完成后根据事实和法律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的决定。

4、跟踪答复:

接待人员对处理的案件进展,结果应及时答复当事人 。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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