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结婚登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全球观察

2023-03-16 15:10:55 来源:法问

在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结婚的情形是非常多的,而结婚的时候就需要办理结婚登记,而结婚登记要到民政部门办理,办理结婚登记后领取结婚证,那么补办结婚登记有没有法律效力的?

法妞网友咨询:

补办结婚登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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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进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未符合结婚条件结婚的,符合结婚条件后依法补办结婚登记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八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 【互为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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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进律师补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四条规定:“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2003年《婚姻登记条例》增加第八条:“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即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与补办结婚登记并非同一概念。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四条规定的是补办结婚登记,而非办理结婚登记。只有按照补办结婚登记程序办理的,婚姻关系的效力才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而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夫妻关系从办理结婚登记起算。

陈进律师结语:

婚姻登记作为一种典型的行政行为,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就婚姻登记的相关事项告知申请人。虽然《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并未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就“补办结婚登记”的法律后果、“补办结婚登记”与“结婚登记”之间的区别等内容向申请人告知,但笔者认为,基于“补办结婚登记”对申请人选择准确的登记类型以及对其人身财产权益存在的重大影响,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此向申请人进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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