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迟延履行利息的问题有什么,是哪些?|天天实时

2023-03-16 08:21:24 来源:法问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那么执行迟延履行利息的问题有什么,是哪些?


(资料图)

网友咨询:

执行迟延履行利息的问题有什么,是哪些?

浙江三星律师事务所陈如意律师解答:

执行迟延履行利息的问题:

一、权利人迟延履行利息事项没提出申请的案件,迟延履行利息该不该执行不统一。

二、迟延履行利息的计算基数不统一。

三、迟延履行利息的计算期限不统一。

四、迟延履行利息的利率计算不统一。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点击下方小程序,直接咨询法律问题】

浙江三星律师事务所陈如意律师解析:

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关于起算时间的界定:

迟延履行期间,指的是当为被执行人自执行依据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至迟延履行利息计算之日止的期间,这就涉及迟延履行利息期间的起算日和截止日的界定问题。

1、迟延履行利息的起始时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它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计算;若执行依据未明确规定给付期限的,应以执行依据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2、迟延履行利息的其他期间。第一种情形是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的原因,而致案件暂缓执行或中止执行的,暂缓执行或中止执行期间应计入迟延履行期间;第二种情形则是在执行过程中,非因被执行人致案件暂缓执行或中止执行的,如被执行人的财产进入评估、拍卖等情形,该期间不应计入迟延履行期间;第三种情形是对于分期付款的,出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而形成的分期给付,或得到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分期给付,该期间不应计入迟延履行期间,对被执行人出于单方面而分期给付的,计入迟延履行期间。

标签: 迟延履行利息 迟延履行 被执行人

MORE >特约记者

15037178970

MORE >婚姻法

Copyright 2004-2022 fawuwang.com.cn 版权所有   邮箱:435 227 67@qq.com  备案号:琼ICP备2022009675号-26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