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问题可以提什么赔偿,是怎样的? 天天资讯

2023-03-15 11:03:55 来源:法问

房屋的质量是对业主安全的保障也是一个城市建设的功底的体现,有的时候花了很多的钱可以房接了这里有毛病那里有毛病,而且已经严重影响生活了,那么房屋质量问题可以提什么赔偿,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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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问题可以提什么赔偿,是怎样的?


(资料图)

北京法慈律师事务所王晶律师解答:

房屋质量问题可以提赔偿: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2、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3、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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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慈律师事务所王晶律师解析:

是否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司法实践中要通过实地勘察或鉴定进行综合评定。

一是看房屋质量问题是否能够通过修复解决,如果通过修复能够解决,一般应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并可要求赔偿损失;确实无法修复再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二是经修复后是否仍然存在威胁购房人人身、财产安全的因素,如果该房屋经修复后仍然不能保证购房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购房人就要理直气壮地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

三是经多次维修房屋仍然存在严重质量缺陷,无法正常使用,严重干扰和影响了购房人的生活,可提出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请求,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裁决。

房屋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期内出现的一般质量问题,在未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下,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修复。因此增加的费用,应当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人可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等,应由出卖人承担。

标签: 质量问题 赔偿损失 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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