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意义是什么?-世界热文

2023-03-12 18:18:48 来源:法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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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随着年轻人的思想开放和女性社会地位的进一步提高,很多新时代的“小年轻”夫妻都会口头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家庭开支、赡养老人、抚养小孩等各方面的家庭开支AA制。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只是在口头上约定实行财产“AA制”,没有形成书面协议,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不具有法律效力。我国法律承认的“AA制”仅限于夫妻双方有书面财产约定协议的情况。

法妞网友咨询: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意义是什么?

黄学先律师解答:

夫妻财产制度又称婚姻财产制,它是夫妻关系制度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是指关于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夫妻婚前债务、婚后债务的清偿,婚姻关系消灭时财产的清算等方面的法律制度。中国古代的夫妻关系就是夫尊妻卑,夫为妻纲,由此也导致了在法律上夫妻地位也极不平等。从财产权来说,丈夫享有家庭共有财产的全部所有权,而妻子只对自己的随嫁物品有一定的处置权。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分两种形式:一是未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二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黄学先律师补充:

《民法典》第1064条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需要“共债共签”,且由债权人承担举证义务。同时在《民法典》第1065条中规定了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通过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方式将双方的财产及债务问题进行明确约定,对于夫妻内部而言,容易理清夫妻财产关系,处理财产比较方便,同时在债务形成的源头上尽量杜绝“被负债”的现象,保护了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对于第三人而言,办理公证之后容易被第三人确信,处理财产容易被第三人接受,保障了交易安全。

《民法典》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或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有财产。针对《民法典》规定的上述情形,通过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即可实现共有财产的分割,既可避免夫妻双方对簿公堂,也可通过协议方式解决双方急需解决的问题,缓和夫妻双方的矛盾,使婚姻家庭更稳定和谐。

标签: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 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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