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料】伤残评定与伤情鉴定有何区别?

2023-03-07 18:26:28 来源:法问

当发生交通事故后,在造成财产损失的同时,往往伴有人身损害,这时,就会涉及到伤情鉴定和伤残评定的问题。在一起事故中,有时只存在伤情鉴定的问题,而很多情况下是两者并存,既有伤情鉴定,又有伤残评定。


(资料图片)

法妞网友咨询:

伤残评定与伤情鉴定有何区别?

刘福胜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是指在对伤残情况进行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等级。其目的是为了评估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损害,是受害方向侵权方主张赔偿的一个重要依据。

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加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的程度。其目的在于确定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结果用来评价该加害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通过这些比较专业的词语,很难看出有什么区别,其实我们可以简单的区分为 :伤情鉴定,主要用在刑事或者行政案件当中。伤残鉴定,一般用在民事侵权或者交通事故等民事案件当中。

刘福胜律师补充:

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鉴于其目的不同,因此,反映在损伤程度和伤残程度的评定上是有一定区别的,也就是说,可以被鉴定为重伤的不一定构成伤残。因为有些损伤本身可能很严重,但经过治疗后可能痊愈而不影响功能。

伤残评定根据对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影响的程度划分为i级(1级)至x级(10级),伤情鉴定则根据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

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这是因为两者的评价基础不一样。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伤残评定的依据的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而伤情鉴定,目前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制定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这是文件依据的不同。而上述标准制定时所参照的医学或生理依据也不同。

标签: 伤残评定 交通事故 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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