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球精选!买到“三无产品” 如何获赔偿?

2023-03-06 08:32:57 来源:法问

由于市场监管不够健全,一些商家为降低成本,牟取暴利,便销售三无产品,缺少中文厂址、电话、许可证号、产品标志、生产日期、中文产品说明书的任意一项,便可称为三无产品。那么销售三无产品如何索赔?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买到“三无产品” 如何获赔偿?

祁铈程律师解答:

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才可要求赔偿。根据法律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欺诈行为须以“故意”为构成要件,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商品包装未注明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或失效日期的,销售者可申请解除合同,并要求销售商返还货款。但仅凭商品包装属“三无产品”,难以要求销售者承担三倍(十倍)赔偿责任。

祁铈程律师补充: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标签: 生产日期 失效日期 食品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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