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清算的,如何通知债权人?

2023-03-04 18:21:16 来源:法问

《公司法》规定,公司在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合法合规经营而被吊销营业执照、合并或分立等情形下需进行解散。且在以上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应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尔后办理注销登记。然而,在实践中,解散事由出现后未进行清算或未依法进行合格清算的案例频发,很多债权人因债务人处于吊销的状态,债权最终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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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妞网友咨询:

解散清算的,如何通知债权人?

律师解答:

清算中的通知和公告债权人亦称为债权人催告制度,是指清算人采取通知和公告的方式将公司解散并进入清算程序的情况告知公司的所有债权人,并要求其进行债权申报的制度。《公司法》直接要求清算组必须将公司清算及债权申报事宜告知债权人,其中对于已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采用书面通知的方式;对于未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采用公告通知的方式。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在通知已知债权人的实务操作中,还需要注意对于可能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要避免因通知行为而造成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出现。

律师补充:

为防范管理人的执业风险,管理人邮寄通知中应做好相关的证据固定保全工作,且邮寄方式应当选择EMS专递。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三)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四)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五)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七)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

律师结语:

清算组成员必须忠于职守,依法定程序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好公司剩余财产,落实公司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标签: 申报债权 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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