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可不可以设立抵押?

2023-02-25 15:16:57 来源:法问

在建工程即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是可以抵押的。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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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可不可以设立抵押?

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靳双权律师解答:

在建工程能设立抵押。

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在建工程抵押需要的条件是:

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

2.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已经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应载明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证的编号,故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投入工程的自有资金必须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竣工交付日期。

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靳双权律师解析:

在建工程是符合抵押物条件的就可以作为抵押物,所以说只要是抵押人有处分权的在建工程就能抵押。在建工程作抵押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第一,抵押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的资金,并且只能向银行贷款:

第二,抵押人取得合法的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并且将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一并抵押;

第三,在建工程作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登记是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的必备条件,不登记抵押权就没有设立,债权人就不能取得抵押权。

在建工程抵押作为抵押的一种特殊形式,因具有良好的加速资金流动和促进资金融通等优点,在满足银行拓展客户的同时,又可解决企业的融资需求,现广泛地被银行所采用。但是,在建工程抵押毕竟不同于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地产抵押,在建工程抵押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不确定因素较多,隐含较多的风险,如操作不当,很可能出现法律风险,造成信贷资产损失。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靳双权律师简介

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部合伙人。

2014影响中国百强大律师。

率领团队多次获得房产服务领域“华创奖”。

北京卫视《律师请就位》栏目资深专家律师

擅长领域:借名买房,离婚房产分割,分家析产,征地拆迁

标签: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抵押 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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